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5.13 查看次数:
发文机关: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文号:淄建管函发〔2016〕10号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各区县建管处(局),各建筑业企业:
自今年5月1日开始,建筑业将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准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建筑业企业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搞好相关业务培训,研究具体应对措施,确保我市建筑业税制改革取得实效。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2016年4月25日
附件: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准备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