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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5.13   查看次数:

发文机关: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文号:淄建管函发〔201610号 发布时间:20160425

 

各区县建管处(局),各建筑业企业:

自今年51日开始,建筑业将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准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建筑业企业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搞好相关业务培训,研究具体应对措施,确保我市建筑业税制改革取得实效。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2016425

附件: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准备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