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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3.16   查看次数:

各区县建管处(局),桓台县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2016年1月21日

2016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严格落实行业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巩固各项创新管理模式为中心,以全面推广先进管理成果为重点,政策引导建筑产业现代化和行业转型升级,深化四大数据库和网络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全市公平竞争、依法规范的建筑市场环境,开创建筑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一、严格落实管理制度,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一)深化建筑市场行为监管。一是深化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总结市场管理经验,深化质量行动成果,使市场监管制度化、网络化、常态化。二是加强合同履约及在岗履职检查。按照备案合同内容,加强事中监管,严格对合同履约中承诺的项目人员、工程款拨付等事项的过程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管理机构在岗履职情况。三是加强进淄企业日常管理,强化对项目部的过程检查,统一纳入全市信用评价考核体系。

(二)严格落实清欠各项制度。一是加大力度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实施细则,扎实认真督导检查,实现新建工程全到位。二是实现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全覆盖。严格执行实名登记、考勤、持证上岗等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三是推行务工人员网络管理系统。建立劳务队伍、人员数据库,施工总包企业按月网络报送在建项目工种人数、实名制考勤、工资性工程款拨付和工资发放情况。

(三)切实发挥工伤保险作用。一是全面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积极与人社部门协调,理顺保险办理各项流程,落实把关节点和审核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务工人员了解工伤的申报、认定、理赔等各项程序,提高务工人员维权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大劳保金收缴工作力度,重点做好到期缓缴合同催缴工作,提高劳保金缓缴合同履约率。

(四)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一是加大预算定案分段结算计价办法的推广力度。有针对性的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项目的指导,推广全市普及率。二是学习宣贯新版《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加强计价指导。三是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提升两年行动,全面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水平。四是扩大价格信息采集范围,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都纳入采集体系。

二、巩固行业管理模式,扎实引导行业发展

(五)加快行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强建筑产业现代化组织领导。成立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并设立专业委员会,在政策引导、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方面提供帮助,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二是提请市政府在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产业现代化试点,对于采用新型产业现代化施工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或进行补贴。三是建立外出施工鼓励制度。与大型企业及先进地域优势企业建立联系,借助他们技术、管理、品牌和资金优势,拓展外埠市场。四是鼓励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引导企业从只注重建造施工过程向注重工程建设全周期的现代建筑服务业转变。

(六)规范提升招投标监管。一是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增加系统功能,调整程序流程,提高电子化率,增强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保密性。二是加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理顺电子招投标的运作流程、监督环节、技术标准和收费项目等,扩大应用覆盖面。三是完善评标定标机制,实现对招标项目结果、招标监管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标后评估制度。四是完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制。明确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责和责任追究及惩罚措施,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责任意识。

(七)健全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一是完善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根据全国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应用中的管理经验,修改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二是开展项目经理信用评价。出台我市项目经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经理个人信用行为,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三是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实现合同备案网络化,并逐步探索专业分包和直接发包合同备案管理模式。

(八)强化从业人员职业培训。一是结合换证工作,建立考核人员电子档案,完善数据库,推进继续教育网络管理和技能人员网络培训管理。二是推进考培分离,创新教学模式,严格考核方式,提高现场专业人员业务水平。三是继续推进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强化项目部管理,抽查项目人员到岗履职、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三、推广行业管理成果,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九)建立网络信息监管平台。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人员、项目和信用数据库,使其相互关联,动态查询,逐步建立起全市统一的建设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二是推进工程信息平台建设。在现有网络平台基础上,建设涵盖各个方面的工程信息监管平台和务工人员网络实名制录入、上报和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三是适时推进综合业务办理网络系统。逐步实现各项业务工作的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十)全面推广各项管理成果。一是加大对区县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业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增强监管能力,提升服务效能,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全面推广管理成果。将电子招投标、工伤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等各项创新工作成果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促进共同发展,保持我市建筑业科学管理、健康发展。

(十一)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一是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的通知》(鲁建办字[2016]36号)要求,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网上办理,实现全程电子化申报和审核。二是加强材料原件核验,确保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建立可追溯的责任管理制度,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保证优质服务和严格监管并重。

(十二)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作风建设目标考核工作,强化各项工作的督导和落实。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开展考评,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和评优挂钩。二是紧紧围绕“转、实、真、严、放”五字要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提高管理效能。“转”,转换思维、转变方式;“实”,认真务实、工作扎实;“真”,数据真实、调研详实;“严”,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放”,行政放权、市场放开。